四川出租車管理將出新規:管住“亂加價”
2021-11-17 10:54:04 來自:四川報道網 編輯:楊英
高峰期、春節期間,出租汽車如何定價才合適?“亂加價”等現象以后將被統一“管起來”。11月16日,川觀新聞記者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四川省出租汽車運價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正式出臺,將全省一個標尺,對出租汽車(包括巡游車、網約車)定價進行統一規范管理。
為何要全省統一?
對出租汽車運價進行管理,全國部分城市有規定,但以省為單位,這還是首次。為什么?
省交通運輸廳運管局負責人介紹,2015年,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的意見》,明確出租汽車定價管理工作從價格主管部門交由行業管理部門承擔,我省成為了全國唯一將出租汽車定價管理權交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的省份。2018年,國家實施新一輪機構改革,市場價格行為的監管從價格主管部門調整到市場監管部門。至此,我省出租汽車運價管理變為交通、價格、市場監管3家共同管理,分別是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定價管理、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定價監督、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
“2019年,我省就啟動了《規定》的起草工作。”該負責人說,《規定》將以3家管理部門名義共同出臺,有利于理順管理體制,形成工作合力,對出租汽車運價實現規范管理。
從現狀來看,對于打表計價的巡游車,全省基本未建立起動態調整機制,部分有管理機制的城市,或者多年未調整,或者調價周期長、普遍需要1年以上;而作為“新生事物”的網約車,運價又存在“調整過于隨意”的情況。
“運價是調節市場供求關系的重要手段,和司機收入、行業穩定等息息相關。”省交通運輸廳運管局客運處處長孫坤說,從前期調研來看,存在用車的高峰期“打不到車”,機場、火車站等車輛排隊時間久的地方、司機不愿拉短途,隨意加價、或喊“一口價”等亂象。
運價如何“管”?
目前,《規定》已完成相關部門及行業內、社會公眾多方意見征求,公平競爭性審查、合法性審查等,擬于近期出臺。
根據《規定》送審稿,我省出租汽車運價包括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三種形式。其中,巡游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或者兩者相結合,網約車運價則實行市場調節價,如果當地城市認為有必要,可申請納入《四川省定價目錄》,實行政府指導價。
同時還明確,政府指導價分為基準價及上下浮動幅度、上限價格及下浮幅度、下限價格及上浮幅度三種形式,具體由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至少每3年或5年進行一次評估。
“這就明確,打表計價的巡游車運價可以動態調整。”孫坤介紹,允許動態調整有利于破解“打車難”,比如,從前期調研來看,春節期間實行了運價上調的市州,對出租汽車“亂喊價”的投訴反而少。但“怎么調”“調多少”不是隨意的,應由政府主管部門來定,實施前要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并公開,具體實施過程,政府部門也將加強監管。
網約車主要實行市場調節價,價格由網約車經營者依法自主制定,但《規定》亦明確,運價應符合價值規律,且相對保持穩定,“不得為排擠競爭對手或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